問題詳情

【題組】⑶若甲乙雙方曾約定違約金,且甲以 1,200 萬元約定將該筆土地轉賣給丙。甲是否仍得請求該違約金?甲是否得請求原轉賣可得之利益 200 萬元?(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77785
統計:A(57),B(1444),C(168),D(15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考、釋字第435號_立委言論免責權

用户評論

【用戶】Mark Chen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憲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旨在保障立法委員受人民付託之職務地位,並避免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之功能遭致其他國家機關之干擾而受影響。為確保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無所瞻顧,此項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舉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越此範圍與行使職權無關之行為,諸如蓄意之肢體動作等,顯然不符意見表達之適當情節致侵害他人法益者,自不在憲法上開條文保障之列。至於具體個案中,立法委員之行為是否已逾越保障之範圍,於維持議事運作之限度,固應尊重議會自律之原則,惟司法機關為維護社會秩序及被害人權益,於必要時亦非不得依法行使偵審之權限。

【用戶】阿元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D是指卸任後仍不用對卸任前的言論負責,當然囉!不然卸任後就得等著被秋後帳了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