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有關考核財務效能之敘述,何者為非?
(A)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應注意排除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
(B)審計機關審核中央政府總決算,應注意歲入、歲出是否與國民經濟能力及其發展相適應
(C)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之績效,如有可提升效能或增進公共利益者,應提出建議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
(D)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之績效,如有影響各機關施政或營(事)業效能之潛在風險事項,得提出預警性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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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肉包】評論

審計法第67條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

shaoyin0524】評論

審計法 第 67 條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 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之有無。 二 預算數之超過或賸餘。 三 施政計畫、事業計畫或營業計畫已成與未成之程度。 四 經濟與不經濟之程度。 五 施政效能、事業效能、或營業效能之程度及與同類機關或基金之比   較。 六 其他與決算有關事項。第 68 條審計機關審核中央政府總決算,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 歲入、歲出是否與預算相符;如不相符,其不符之原因。 二 歲入、歲出是否平衡;如不平衡,其不平衡之原因。 三 歲入、歲出是否與國民經濟能力及其發展相適應。 四 歲入、歲出是否與國家施政方針相適應。 五 各方所擬關於歲入、歲出應行改善之意見。前項所列應行注意事項,於審核地方政府總決算準用之。

牛吉財(阿牛老酥)】評論

A審計法 第 67 條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或各基金決算,應注意左列事項:一 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之有無。二 預算數之超過或賸餘。三 施政計畫、事業計畫或營業計畫已成與未成之程度。四 經濟與不經濟之程度。五 施政效能、事業效能、或營業效能之程度及與同類機關或基金之比較。六 其他與決算有關事項。 B審計法 第 68 條審計機關審核中央政府總決算,應注意左列事項:一 歲入、歲出是否與預算相符;如不相符,其不符之原因。二 歲入、歲出是否平衡;如不平衡,其不平衡之原因。三 歲入、歲出是否與國民經濟能力及其發展相適應。四 歲入、歲出是否與國家施政方針相適應。五 各方所擬關於歲入、歲出應行改善之意見。前項所列應行注意事項,於審核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