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貼樂 ( ̄︶ ̄)↗】評論
法院組織法 第113條 (懲戒)被監督之人員,如有前條第二款情事,而情節較重或經警告不悛者,監督長官得依公務員懲戒法辦理。
【金榜題名】評論
(一)依法官法§19Ⅰ規定:「法官於其獨立審判不受影響之限度內,受職務監督。職務監督包括制止法官違法行使職權、糾正法官不當言行及督促法官依法迅速執行職務。」可知法官於不違背審判獨立之下仍受職務監督,(A)之論述錯誤。(二)為避免檢察官濫權,檢察官應受檢察一體之約束,服從檢察總長、檢察長之監督及各項命令可知(B)之論述「法務部部長」係屬錯誤。(三)依法官法§21Ⅰ規定:「前條所定職務監督權人,對於被監督之法官得為下列處分:一、關於職務上之事項,得發命令促其注意。二、違反職務上之義務、怠於執行職務或言行不檢者,加以警告。」可知(C)之論述係屬正確,為本題正確選項。(四)依法官法§94Ⅰ規定:「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行政之監督,依下列規定:一、法務部部長監督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可知(D)論述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