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 Jou】評論
解釋字號釋字第 628 解釋公布日期民國 96年6月22日解釋爭點臺灣省石門農田水利會灌溉蓄水池使用要點第4點違憲?解釋文 農田水利會係由法律設立之公法人,為地方水利自治團體,在法律授權範圍內享有自治之權限。農田水利事業之餘水管理乃農田水利會自治事項之一,農田水利會並得依法徵收餘水使用費(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十條第一款、第二十八條規定參照)。
【derek801204】評論
有關農田水利會之敘述:(A)農田水利會為公法人 (B)凡在該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內之私有耕地之承租人均為農田水利會之當然成員 (C)農田水利會為地方水利自治團體,在法律授權範圍內享有自治之權限 (D)各農田水利會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之授權,訂定自治規章規範「餘水使用費」徵收事宜,並未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閃亮亮】評論
(A)農田水利會為公法人 農委會指出,15個會長任期延任2年4個月期間,農委會將與水利會、學術界、社會各界人員討論改制升格後農田水利會的組織設計、財產處置、人員工作權保障等細部規劃,預計全台17個農田水利會將一同於2020年10月1日改制成公務機關,成為農業部農田水利署轄下的各地分署。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117003934-260405
【Wu Pei】評論
農田水利會改制成行政機關囉https://www.coa.gov.tw/ws.php?id=2507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