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不成立強制性交罪之未遂犯?
(A)陰莖無法勃起之甲男強抱乙女並用手拉扯欲褪去乙女所穿長褲且用手撫摸乙女陰部
(B)陰莖無法勃起之甲男強行脫去乙女身上衣物後以陰莖摩擦乙女陰部
(C)甲男至友人乙女家中以酒灌醉乙女後,褪去其身上衣物並撫摸乙女全身,但被乙女家人撞見報警逮捕
(D)甲男與友人乙女飲酒聚餐後見乙女喝醉,褪去自己身上衣物並戴上保險套後,正欲撫摸乙陰部前被乙女家人撞見報警逮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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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不純正工程人員】評論

第10條稱性交者,謂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一、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A有強制手段+摸陰部=§221既遂B有強制手段+性器接觸=§221既遂C灌酒(強制手段(藥劑))+摸全身(摸陰部)=§222既遂D沒有強制手段想利用酒醉情況來完成性交行為應該討論§225條第1項趁機性交或第2項趁機猥褻罪→其實不用特別去討論是性交既遂還是未遂

煎魚喵】評論

未遂犯需討論是否已達著手,本題中只有D尚未著手,就被乙女家人撞見報警逮捕,且未使用強制手段應討論趁機性交未遂罪,而其餘選項都有撫摸已達著手,尚未插入則屬於未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