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社會權力理論中,校長藉由威脅懲罰而影響教師行為,是採用以下何種權力?
(A) 法職權
(B) 獎賞權
(C) 強制權
(D) 參照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06258
統計:A(693),B(753),C(2325),D(64),E(0)

用户評論

Goretti Luo】評論

社會權力基礎理論富連琪和芮文(French&Raven) (1)法職權:依法規或職位而取得權力,如:學校校長。(2)獎賞權:能夠給予部屬獎賞鼓勵的權力,包含物質或社會性報酬。(3)強制權:可以強迫或處罰而取得的權力,例如:禁閉、停職等。(4)專家權:個人具有特殊才能或專業知識而取得的權力。在目前知識經濟時代,領導者宜多使用專家權。(5)參照權:由於個人的人格魅力或氣質,使追隨者產生認同,例如:德瑞莎修女或史懷哲。(6)其他: -關係權 (因擁有某種人際關係而取得的權力) -情感權 (因受人喜歡而取得的權力)(參照權偏尊敬與認同,兩者有別) -影響權 (因自己知能的進步而能推動某種風氣形成的權力)

綺羅生】評論

題目很明顯是說強制權,關鍵在於法職權就是透過法律規定行駛之權力,但是用(校長藉由威脅懲罰而影響教師行為)的方式就是強制他人...........

Counting Time】評論

強制懲罰

chuchu】評論

筆記-強制權:可以強迫或處罰而取得的權力,例如:禁閉、停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