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小法(已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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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 第11條非都市土地得劃定為下列各種使用區:一、特定農業區: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經會同農 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劃定者。二、一般農業區:特定農業區以外供農業使用之土地。三、工業區:為促進工業整體發展,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四、鄉村區:為調和、改善農村居住與生產環境及配合政府興建住宅社區 政策之需要,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五、森林區:為保育利用森林資源,並維護生態平衡及涵養水源,依森林 法等有關法規,會同有關機關劃定者。六、山坡地保育區:為保護自然生態資源、景觀、環境,與防治沖蝕、崩 塌、地滑、土石流失等地質災害,及涵養水源等水土保育,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