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亭】評論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第1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人物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金。」
【朴亭】評論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第1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人物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金。」
【朴亭】評論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第1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人物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金。」
【Dor】評論
第 342 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Dor】評論
第 342 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小李子】評論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