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為某農會總幹事負責處理貸、放款業務。A 以 5300 萬元購得土地,透過他人與甲接洽,甲於 A 取得土地所有權狀前,未經該農會理事會之審核同意,且明知 A 無力償還,仍逕行核准貸款 1 億 800 萬元。A 於取得貸款後,僅繳交貸款利息 1 年即停止,經該農會向法院聲請拍賣 A 供擔保之土地,因無人應買而撤回該項執行,嗣後亦無法全數獲得清償。甲成立何罪?
(A)詐欺罪
(B)背信罪
(C)公務侵占罪
(D)業務侵占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64439
統計:A(56),B(675),C(65),D(8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不純正不作為犯的保證人地位、告訴不能與自訴不能

用户評論

朴亭】評論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第1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人物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之罰金。」

Dor】評論

第 342 條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小李子】評論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