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a Huang】評論
A,B我想大家都不會選,但可能會被C騙到第 227 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照227這條規定來看,妨礙性自主是否成罪同意與否不是重點,重點在於年齡題目特意點出相對人只有15歲,就是在測試考生是否有正確的觀念
【骨頭(警 上榜)】評論
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932
【g1236916】評論
(A)以刀械逼迫對方放棄抵抗而為猥褻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