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1 條,警察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經由下列何者之書面同意後,依法進行監視以蒐集治安資料?
(A) 警政署長
(B) 警察局長
(C) 警察分局長
(D) 分駐派出所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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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人生無大志,只求60分】評論

第 11 條警察對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防止犯罪,認有必要,得經由警察局長書面同意後,於一定期間內,對其無隱私或秘密合理期待之行為或生活情形,以目視或科技工具,進行觀察及動態掌握等資料蒐集活動:一、有事實足認其有觸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陳紹綸】評論

監聽是刑大才要 所以局長同意

ooxx】評論

純法條題,法條熟悉即可作答警察職...

】評論

監聽是刑大才要 所以局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