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⑸依第 53 條規定,承造人因故未能於建築期限內完工時,得申請展期多久?(2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6198
統計:A(7),B(1647),C(131),D(19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之效力

用户評論

【用戶】chiamei.wei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B)從參加人 58 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輔助一造起見,於該訴訟繫屬中,得為參加。 學者稱 「從參加 」輔助幫忙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民事判例裁判字號:61年台再字第186號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58條 (訴訟參加之要件)就兩造之訴訟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輔助一造起見,於該訴訟繫屬中,得為參加。參加,得與上訴、抗告或其他訴訟行為,合併為之。就兩造之確定判決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之第三人,於前訴訟程序中已為參加者,亦得輔助一造提起再審之訴。

【用戶】唐唐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15.訴訟繫屬後占有訴訟請求之標的物之下列人中,何者非確定判決之既判力效力所及? (A)承租人(B)保管人(C)受任人(D)受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