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852127n】評論
這是一般常識問題,算秒殺題,不解釋,即可猜對!
【ckvhome】評論
參釋字690節錄,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之部分,對人身自由(即行動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八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
【f46791957】評論
憲法第8條之人身自由權,明示人身自由就是身體的行動自由,凡隨心所欲於任何時間前往任何地點,或任何時間不前往任何地點,都屬於身體的行動自由。對人身自由的侵犯即指以實力積極的使個人於一定時間內必須出現或停留在一定處所,或消極的使其不得於一定時間離開一定處所。(資料來源:吳庚(曾任大法官),《憲法的解釋與適用》,3版,頁191-192,2004,台北:三民。釋字第690號(民國 100 年 09 月 30 日)解釋文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曾與傳染病病人接觸或疑似被傳染者,得由該管主管機關予以留驗;必要時,得令遷入指定之處所檢查,或施行預防接種等必要之處置。」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之部分,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八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