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針對適婚男女及未成年之懷孕婦女,提供幾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
(A)4 小時
(B)8 小時
(C)12 小時
(D)16 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2115
統計:A(2204),B(532),C(59),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與命令的比較表、特殊教育之評鑑、校長的任期與遴選機制

用户評論

Jessie Su】評論

《家庭教育法》(102.12.11修正) 第14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針對適婚男女及未成年之懷孕婦女,提供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之婚姻觀念,促進家庭美滿;必要時,得研訂獎勵措施,鼓勵前揭人員參加。

歐柔柔】評論

宜4宜家

Sigrid Hou】評論

家庭教育法第14條已經修改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結合政府及民間資源,提供民眾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以培養正確之婚姻觀念,促進家庭美滿;必要時,得研訂獎勵措施,鼓勵民眾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