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野原廣志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 條本辦法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 2 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系統性查核:指針對輸出國(地)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與政府機關監督措施之查核。二、查核機關: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三、書面審查:指針對輸出國(地)政府機關提供輸出國(地)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與政府機關監督措施之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四、實地查核:指查核機關派員至輸出國(地),對其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進行系統性查核。本條文有附件 第 3 條實施系統性查核之產品範圍,如附表。第 4 條系統性查核應由輸出國(地)政府機關,向查核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查核機關進行書面審查,必要...
【用戶】野原廣志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 條本辦法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 2 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系統性查核:指針對輸出國(地)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與政府機關監督措施之查核。二、查核機關: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三、書面審查:指針對輸出國(地)政府機關提供輸出國(地)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與政府機關監督措施之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四、實地查核:指查核機關派員至輸出國(地),對其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體系,進行系統性查核。本條文有附件 第 3 條實施系統性查核之產品範圍,如附表。第 4 條系統性查核應由輸出國(地)政府機關,向查核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查核機關進行書面審查,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