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國民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下述事項何者不須經過校務會議之議決?
(A)校長委議事項
(B)校務發展計畫
(C)學校課程發展計畫
(D)學校事務管理章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1687
統計:A(284),B(26),C(1294),D(24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民教育法

用户評論

陳大豆】評論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2條:本法第10條第1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一、校務發展計畫。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四、校長交議事項。

Chien Yi Su】評論

學校課程計畫審查要項:

歐瓊惠】評論

學校課程發展計畫是由課程發展委員會議決,而非校務會議

:-)】評論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一、校務發展計畫。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四、校長交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