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甲死亡後留下數筆存款及土地,其子女乙、丙、丁、戊為繼承人。甲遺囑中表示四大房子孫要團結,故不得分割遺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丙、丁、戊不能分割,要傳給後代變成祭祀公業
(B)乙為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丙、丁、戊不得拒絕
(C)乙、丙、丁、戊不能分割,但繼承開始 10 年後,得請求分割遺產
(D)乙、丙、丁、戊於甲死後,因遺囑禁止分割,依民法規定,遺產於 20 年內均不得分割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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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Luckywan】評論
民法第 1165 條被繼承人之遺囑,定有分割遺產之方法,或託他人代定者.....看完整詳解
【角胡麻】評論
共有物約定不分割期限: 5年/不動產30年遺囑禁止分割期限: 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