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a Tam】評論
(A) 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公務員應誠實清★,...
【嗶嗶嗶】評論
公務員服務法第 4 條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國考分母】評論
D選項是行政中立法所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