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關於物權存續期限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典權約定期限不得逾 30 年,逾 30 年者縮短為 30 年
(B)農育權之設定,定有期限者,視為租賃
(C)以公共建設為目的而成立之普通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以該建設使用目的完畢時,視為普通地上權之存續期限
(D)普通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 20 年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普通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60778
統計:A(46),B(346),C(50),D(71),E(0)

用户評論

【用戶】Robert T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是以前永佃權的規定(現已刪除),故意來亂的

【用戶】Robert T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而有支付地租之訂定者,地上權人拋棄其地上權時,至遲應於何時前通知土地所有人? (A) 3 個月前 (B) 6 個月前 (C) 9 個月前 (D) 1 年前100年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 民法概要答案:D甲有A地一筆,設定地上權於乙,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若乙積欠地租達一年之總額時,甲得不經催告終止地上權 (B)乙原則上不得將地上權讓與第三人丙,但地上權之期限逾二十年者,不在此限 (C)因不可抗力而妨礙A地之使用時,乙不得請求甲減少地租 (D)地上權因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之滅失而消滅專技◆民法概要- 101 年 - 101年 專技普考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民法概要)#9417答案:C下列關於拋棄地上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用戶】Damaris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A)民法第912條規定,典權約定期限,不得逾三十年;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B)關於農育權,民法並無此規定。(C)民法第833條之2規定,以公共建設為目的而成立之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以該建設使用目的完畢時,視為地上權之存續期限。(D)民法第833條之1規定,地上權未定有期限者,存續期間逾二十年或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已不存在時,法院得因當事人之請求,斟酌地上權成立之目的、建築物或工作物之種類、性質及利用狀況等情形,定其存續期間或終止其地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