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 )53.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中,其所稱的「兒童」係指多少歲以下者?
(A)十四歲以下
(B)十六歲以下
(C)十八歲以下
(D)二十歲以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03994
統計:A(1181),B(706),C(1956),D(38),E(0)

用户評論

又子】評論

比較類題 依據台灣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之規定,所稱兒童係指未滿幾歲者? (A)三歲(B)六歲(C)十二歲(D)十五歲。 答案:c

Hsiao-Ching C】評論

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第一部分第1 條為本公約之目的,兒童係指18歲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對其適用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低於18歲

Gibbs Jethro】評論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

l】評論

依據公約第1條的規定,兒童係指未滿18歲之人

L】評論

依據公約第1條的規定,兒童係指未滿18歲之人

涼麵不要麵】評論

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未滿18歲之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