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甲欲對於所受的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得以判決法院的組織不合法為理由
(B)得以為判決基礎的證物係偽造為理由
(C)應於判決確定後二十日的不變期間內提起
(D)應以訴狀表明法定事項,向原判決法院的上級法院提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3538
統計:A(38),B(1278),C(108),D(10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裁判之意義

用户評論

【用戶】阿儒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A)496條3項:得以判決法院的組織不合法為理由(C)500條:30天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民事判例裁判字號:29年上字第696號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 第430條 (通知書應為特別之表明)言詞辯論期日之通知書,應表明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並記載當事人務於期日攜帶所用證物及偕同所舉證人到場。

【用戶】貼貼樂 ( ̄︶ ̄)↗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下列關於再審之敘述,何者正確? (A)對於第三審法院之判決,以「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為理由提起再審者,專屬原第二審法院管轄 (B)再審之不變期間為二十日,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 (C)以「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為理由提起再審,其再審之理由知悉在後者,若自判決確定後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 (D)再審之提出得以言詞為之公職◆民事訴訟法- 99 年 - 99年第二次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試題#5550答案:A 難度:適中25 下列何者不屬於提起再審之訴之理由? (A)判決理由與主文顯有矛盾者 (B)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之事件,其經第二審法院確定之判決,就足影響於判決之重要證物...

【用戶】monkey5255666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選項是496條第1項第3款

【用戶】きんじょうすい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H6 再審程序6 民事終局判決確定後,發現其判決「適用法規顯有錯誤」,得循如何之程序尋求救濟? (D)提起再審之訴 10 甲欲對於所受的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B)得以為判決基礎的證物係偽造為理由 第496條(再審事由1)﹝1﹞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   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者。

【用戶】人生持續奮鬥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第496條(再審事由)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者。二、判決理由與主文顯有矛盾者。三、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四、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五、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六、當事人知他造之住居所,指為所在不明而與涉訟者。但他造已承認其訴訟程序者,不在此限。七、參與裁判之法官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犯刑事上之罪者,或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八、當事人之代理人或他造或其代理人關於該訴訟有刑事上應罰之行為,影響於判決者。九、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十、...

【用戶】monkey5255666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選項是496條第1項第3款

【用戶】きんじょうすい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H6 再審程序6 民事終局判決確定後,發現其判決「適用法規顯有錯誤」,得循如何之程序尋求救濟? (D)提起再審之訴 10 甲欲對於所受的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B)得以為判決基礎的證物係偽造為理由 第496條(再審事由1)﹝1﹞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   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者。

【用戶】人生持續奮鬥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第496條(再審事由)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者。二、判決理由與主文顯有矛盾者。三、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四、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五、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六、當事人知他造之住居所,指為所在不明而與涉訟者。但他造已承認其訴訟程序者,不在此限。七、參與裁判之法官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犯刑事上之罪者,或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八、當事人之代理人或他造或其代理人關於該訴訟有刑事上應罰之行為,影響於判決者。九、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十、...

【用戶】黃彥儒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A)496條3項:得以判決法院的組織不合法為理由(.....看完整詳解

【用戶】monkey5255666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選項是496條第1項第3款

【用戶】人生持續奮鬥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第496條(再審事由)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者。二、判決理由與主文顯有矛盾者。三、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四、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五、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六、當事人知他造之住居所,指為所在不明而與涉訟者。但他造已承認其訴訟程序者,不在此限。七、參與裁判之法官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犯刑事上之罪者,或關於該訴訟違背職務受懲戒處分,足以影響原判決者。八、當事人之代理人或他造或其代理人關於該訴訟有刑事上應罰之行為,影響於判決者。九、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十、...

【用戶】きんじょうすい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CH6 再審程序6 民事終局判決確定後,發現其判決「適用法規顯有錯誤」,得循如何之程序尋求救濟? (D)提起再審之訴 10 甲欲對於所受的確定判決提起再審之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B)得以為判決基礎的證物係偽造為理由 第496條(再審事由1)﹝1﹞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以再審之訴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但當事人已依上訴主張其事由或知其事由而不為主張者,不在此限:   一、適用法規顯有錯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