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給與派用人員、交通事業人員等待遇之法律用語為何?
(A)俸給
(B)報酬
(C)薪給
(D)工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871
統計:A(89),B(31),C(728),D(2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交通考評、交通考評

用户評論

Will Lin】評論

派用人員是薪給(公務人員俸給法第25條)至於交通事業人員俸給法沒寫到,但是依照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也可看出他們的薪水叫薪給(第5條)

蔡明楨】評論

我的想法是-- 各種公務人員 * *法的立法時間不是同時,立法人在描述時沒有注意到用字遣詞的統一性,應該不是故意要區分。主考官拿這來當考題有甚麼意義嗎?

MASERATI】評論

存刁難而已。。。。。

貼貼樂 ( ̄︶ ̄)↗】評論

公務人員俸給法 第25條 (派用人員薪給之準用)派用人員之薪給,準用本法之規定。

olra】評論

補充:關務人員是俸給(關務人員人事條例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