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副總統缺位時應如何處理?
(A)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
(B)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C)副總統繼任總統時,其缺位無須補選
(D)憲法增修條文並無明文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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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110年的Roy】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看完整詳解

OAOA現在就是永遠】評論

(補充: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Roy衝衝虎 終於上榜】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看完整詳解

歸零】評論

Q3.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副總統缺位時應如何處理?(A)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B)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C)副總統繼任總統時,其缺位無須補選(D)憲法增修條文並無明文規定→總、副總統缺位時 C 增修 § 2副總統缺位 → 總統提名,立院3個月內補選。  總統缺位 → 副總統補位 總統、副總統缺位 → 行政院長先上任(代行職權),重選總(副)總統,直至原任期期滿。 (統整)

已上台電職員】評論

1.憲法本文: 正缺位副繼任 副缺不補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