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依據最新高雄市學校午餐工作手冊中工作時間的規定,下列何者為非:
(A)學校僱用廚工應訂定契約,在僱用期間「工作時間」由學校視需要訂定之
(B)非上班日須供應午餐時,廚工仍應配合上班
(C)所分配或臨時指派工作未做完時,廚工應以完成工作時間為退勤時間
(D)每工作4小時原則上有60分鐘休息時間,由各校視工作狀況彈性調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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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D)每工作4小時原則上有60分鐘休息時間,由各校視工作狀況彈性調配→3.每工作4小時原則上有30分鐘休息時間,由各校視工作狀況彈性調配。O(A)學校僱用廚工應訂定契約,在僱用期間「工作時間」由學校視需要訂定之O(B)非上班日須供應午餐時,廚工仍應配合上班O(C)所分配或臨時指派工作未做完時,廚工應以完成工作時間為退勤時間(一)工作時間1.學校僱用廚工應訂定契約,在僱用期間「工作時間」由學校視需要訂定之。非上班日(如遇各校調補課、辦理活動、寒暑假或有特殊需求)須供應午餐時,廚工仍應配合上班。2.上班時間、遲到、早退等處理原則與請假規則應於契約中依勞基法等相關規定明訂之,並確實執行簽到退。3.每工作4小時原則上有30分鐘休息時間,由各校視工作狀況彈性調配。4.所分配或臨時指派工作未做完時,廚工應以完成工作時間為退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