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我國自 111 年 1 月起實施憲法訴訟新制,目的是為完善我國憲法審查制度,實現憲法保障人權之意旨,讓大法官釋憲程序更加公開透明。請問:有關我國現行憲法訴訟制度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政黨違憲解散案,由監察院調查後交付司法院進行判決
(B)立法委員聲請釋憲的門檻,至少要三分之一的立委連署
(C)憲法法庭只能對抽象法規進行解釋,無法審判具體案件
(D)正副總統彈劾案在立法院提案通過後,由憲法法庭審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656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水超人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我國自 111 年 1 月起實施憲法訴訟新制,目的是為完善我國憲法審查制度,實現憲法保障人權之意旨, 讓大法官釋憲程序更加公開透明。請問:有關我國現行憲法訴訟制度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政黨違憲解散案,由監察院調查後交付司法院進行判決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參考法條:憲法訴訟法第77條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26 (B) 立法委員聲請釋憲的門檻,至少要三分之一的立委連署https://www.ju.....看完整詳解

【用戶】2025年見面吧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政黨違憲解散案,由監察院調查後交付司法院進行判決(X)-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B) 立法委員聲請釋憲的門檻,至少要三分之一的立委連署(X)-下修至4分之1(C) 憲法法庭只能對抽象法規進行解釋,無法審判具體案件(X)-"大法官會議"做成的解釋只能進行抽象的審查,判斷法規或命令是否違憲,而無法針對個案處理具體的爭議

【用戶】藍水靈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大家解答討論都好深奧,看不懂呀QQ~所以只能做呆呆總結選項的對與錯了!但是真要說法改來改去,隨時答案也會有變化呢...(A) 政黨違憲解散案,由監察院調查後交付司法院進行判決我網路查到這一段話:將政黨違憲解散事件,由大法官以司法審查之裁判為之,足見對於政黨的規範,包括財產檢查、整理、選舉制度、國會黨團等,在國民主權的立憲基本原則下,應屬憲法保留事項。僅在政黨組成、運作瑕疵嚴重到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時,方得經由憲法法庭以判決解散之。所以選項上的確對不大上,雖然不是很確定,但是這樣說應該可以吧?「政黨違憲解散案,由大法官以司法審查之裁判交付憲法法庭進行判決」(B) 立法委員聲請釋憲的門檻,至少...

【用戶】水超人

【年級】小五上

【評論內容】我國自 111 年 1 月起實施憲法訴訟新制,目的是為完善我國憲法審查制度,實現憲法保障人權之意旨, 讓大法官釋憲程序更加公開透明。請問:有關我國現行憲法訴訟制度的相關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政黨違憲解散案,由監察院調查後交付司法院進行判決 政黨之目的或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 參考法條:憲法訴訟法第77條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26 (B) 立法委員聲請釋憲的門檻,至少要三分之一的立委連署https://www.ju.....看完整詳解

【用戶】藍水靈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大家解答討論都好深奧,看不懂呀QQ~所以只能做呆呆總結選項的對與錯了!但是真要說法改來改去,隨時答案也會有變化呢...(A) 政黨違憲解散案,由監察院調查後交付司法院進行判決我網路查到這一段話:將政黨違憲解散事件,由大法官以司法審查之裁判為之,足見對於政黨的規範,包括財產檢查、整理、選舉制度、國會黨團等,在國民主權的立憲基本原則下,應屬憲法保留事項。僅在政黨組成、運作瑕疵嚴重到危害中華民國的存在或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時,方得經由憲法法庭以判決解散之。所以選項上的確對不大上,雖然不是很確定,但是這樣說應該可以吧?「政黨違憲解散案,由大法官以司法審查之裁判交付憲法法庭進行判決」(B) 立法委員聲請釋憲的門檻,至少...

【用戶】2025年見面吧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A) 政黨違憲解散案,由監察院調查後交付司法院進行判決(X)-主管機關(內政部)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B) 立法委員聲請釋憲的門檻,至少要三分之一的立委連署(X)-下修至4分之1(C) 憲法法庭只能對抽象法規進行解釋,無法審判具體案件(X)-"大法官會議"做成的解釋只能進行抽象的審查,判斷法規或命令是否違憲,而無法針對個案處理具體的爭議

【用戶】萬晉宏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A) 政黨違憲解散案,由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進行判決解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