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依社會救助法第 12 條,低收入戶成員中有特定情形者,主管機關得依其原領取現金給付之金額增加補助,
下列何者不屬於上述所稱之特定情形?
(A)年滿 65 歲
(B)懷胎滿 3 個月
(C)具有長照服務資格
(D)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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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評論
法規名稱:社會救助法 第 12 條低收入戶成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依其原領取現金給付之金額增加補助,但最高不得逾百分之四十:一、年滿六十五歲。二、懷胎滿三個月。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前項補助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