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7 下列何者為行政罰法兩罰制可能適用的對象?
(A)機關及其公務員
(B)私法人及其職員
(C)公法人及其董事
(D)私法人及其董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45455
統計:A(4),B(0),C(1),D(6),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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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罰法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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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罰制(併罰制):罰之對象,除行為義務人(如法人)外,尚一併處罰實際行為人(如法人之代表人)等其他人或組織者,因具有擴大處罰對象之意義,故仍應有故意或過失為必要。(行政罰法 15I)。學理上稱行政罰之「兩罰制」,即不僅裁處私法人罰鍰,亦裁處其代表人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