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ican】評論
公務員懲戒法§1:公務員非依本法不受懲戒。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本法之規定,對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為,亦適用之。→避免以離職為手段,規避懲戒責任
【108社行三等 我要上榜】評論
(A)公務員懲戒法§2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有懲戒之必要者,應受懲戒: 一、違法執行職務、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 二、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B)公務員懲戒法§23&公務員懲戒法§2523:監察院認為公務員有第二條所定情事,應付懲戒者,應將彈劾案連同證據,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25:同一違法失職案件,涉及之公務員有數人,其隸屬同一主管機關者,移送監察院審查或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時,應全部移送;其隸屬不同主管機關者,由共同上級機關全部移送;無共同上級機關者,由各主管機關分別移送。(C)公務員懲戒法§2(D)公務員懲戒法§1公務員非依本法不受懲戒。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本法之規定,對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於任職期間之行為,亦適用之。
【Bing Bing】評論
(C)過失行為不受懲戒 nn公務員懲戒法§3 : 公務員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受懲戒。
【Ray Hsieh】評論
(A)懲戒事由限於公務員職務上違法或失職行為(X) - 郭冠英事件(用筆名發表文章亦受保訓會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