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刑庭法官甲,明知被告A犯殺人罪,於收受A之賄賂後,竟藉端被害人未致死亡結果,改判A僅負傷害罪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乃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明知而故為枉法之裁判,成立枉法裁判罪
(B)甲收受賄賂後,進而為違背職務之枉法裁判行為,成立受賄違背職務罪
(C)甲枉法裁判行為,必然導致違法執行刑罰之後果,成立違法行刑罪
(D)雖A受有罪之判決,但甲行為未該當於「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處罰」之要件,不成立濫用處罰職權罪代號:1201頁次:12-4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30804
統計:A(17),B(62),C(193),D(17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傷害罪、A

用户評論

陳冠宇】評論

違法執行刑罰罪的行為主體為 "有執行刑罰之職務之公務員" 法官甲僅為作成判決 非執行刑罰之職務公務員

阿答力】評論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31 年上字第 76 號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項之罪,係以執行刑罰之公務員對於應執行之刑罰故意為違背法令之執行,或故意違背法令不為執行為要件

Joyce Che-Che】評論

(D) -- 甲行為未該當於「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處罰」沒錯 因為甲還是受處罰了

林欣雅】評論

第 122 條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B),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四百萬元以下罰金。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第 124 條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A),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125 條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二、...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21 刑庭法官甲,明知被告A犯殺人罪,於收受A之賄賂後,竟藉端被害人未致死亡結果,改判A僅負傷害罪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乃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明知而故為枉法之裁判,成立枉法裁判罪(B)甲收受賄賂後,進而為違背職務之枉法裁判行為,成立受賄違背職務罪(C)甲枉法裁判行為,必然導致違法執行刑罰之後果,成立違法行刑罪(D)雖A受有罪之判決,但甲行為未該當於「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處罰」之要件,不成立濫用處罰職權罪代號:1201頁次:12-4.修改成為21 刑庭法官甲,明知被告A犯殺人罪,於收受A之賄賂後,竟藉端被害人未致死亡結果,改判A僅負傷害罪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乃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明知而故為枉法之裁判,成立枉法裁判罪(B)甲收受賄賂後,進而為違背職務之枉法裁判行為,成立受賄違背職務罪(C)甲枉法裁判行為,必然導致違法執行刑罰之後果,成立違法行刑罪(D)雖A受有罪之判決,但甲行為未該當於「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處罰」之要件,不成立濫用處罰職權罪

001】評論

不對吧127主體也可以是法官阿 ex:當庭執行罰金(C)的答案太過果斷  (必然)導致(違法執行刑罰)之後果127 可以 違法執行刑罰 或 違法不執行刑罰最佳解答 用法官非127主體 應該不太妥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有執行刑罰職務之公務員,應僅包括指揮執行刑罰的檢察官及實際負責執行的監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