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甲於路上遇到欠其新臺幣 2000 萬元並躲避不見面之乙,甲見機會難得,要求乙一起到警察局,乙拒絕後甲欲強行帶乙到警察局,乙為逃亡,偷騎丙未熄火之機車,騎車逃逸,並事後丟棄於荒郊。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偷騎丙未熄火之機車,為正當防衛之行為
(B)甲欲強行帶乙到警察局之行為,屬於拘束乙自由之行為
(C)甲之行為屬於自助行為
(D)丙得對乙主張侵害所有權之損害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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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愛睡的綿羊】評論
正當防衛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
【國考分母】評論
(A)乙偷騎丙未熄火之機車,為正當...
【范威邦】評論
此題在於正當防衛行為不符合 跟丙沒有關係的事 不牽扯丙亦不屬於正當防衛行為
【gogogo】評論
第 149 條(正當防衛)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