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甲將屬於乙所有之 A 動產,以自己名義讓與知情之丙。該讓與 A 動產之行為效力如何?
(A)效力未定
(B)無效
(C)得撤銷
(D)有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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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國考分母】評論

§118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

病嬌什麼的最可愛啦!】評論

民法第118條規定: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處分後,取得其權利者,其處分自始有效。

ghj4122351276】評論

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請問這裡的讓與行為等同交付嗎@@動產物權不是以交付為處分行為嗎?

蘇鈺婷】評論

無權處分之債權行為有效,物權行為效力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