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關於人壽保險契約停效與復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停止效力之保險契約,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內清償保險費、保險契約約定之利息及其他費用 後,翌日上午零時起,開始恢復其效力
(B)人壽保險之保險費到期未交付者,經催告到達後屆二十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
(C)要保人於停止效力之日起六個月後申請恢復效力者,保險人得於要保人申請恢復效力之日起五日 內要求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除被保險人之危險程度有重大變更已達拒絕承保外,保險 人不得拒絕其恢復效力
(D)保險契約終止時,保險費已付足二年以上,如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者,保險人應返還其保單價值準備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奉尚弼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純條文題,不難。第 11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