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公司法有關公司重整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向法院聲請重整者,須先取得董事會及股東會特別決議之同意
(B)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股東,如繼續 6 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者,得向法 院聲請重整
(C)法院為公司重整裁定前,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裁定限制公司履行債務及對公司行使債權
(D)重整裁定送達公司後,公司業務之經營及財產之管理處分權移屬於重整監督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奉尚弼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自己整理的少數股東權表格,九宮格背法(A)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向法院聲請重整者,須先取得董事會及股東會特別決議之同意 依照282,不須經過股東會特別決議。第 28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