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moler Teac】評論
X(B)機要人員仍應具備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得不受第九條任用資格之限制第11條(任用資格之例外) 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得不受第九條任用資格之限制。 前項人員,機關長官得隨時免職。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
【Queena】評論
機要人員(一)定義:所稱辦理機要職務之人★...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X(B)機要人員仍應具備公務人員任★★★→...
【嗶嗶嗶】評論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1 條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得不受第九條任用資格之限制。前項人員,機關長官得隨時免職。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第 11-1 條各機關辦理進用機要人員時,應注意其公平性、正當性及其條件與所任職務間之適當性。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時,其員額、所任職務範圍及各職務應具之條件等規範,由考試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