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ppy501】評論
D應改為 社團得隨時以全體社員三分二以上...
【csr830504】評論
始於登記,終於解散13. 《民法》中的權利主體指的是「人」,包括「自然人」與「法人」。下列有關「權利主體」的敘述,何者正確? (甲)法人 的權利能力始於登記完畢,終於解散後清算終結 (乙)法人與自然人同享有身分法與財產法上的權利 (丙)台北市政府是公 法人團體 (丁)鴻海科技集團屬於社團法人 (戊)鴻海科技集團屬於營利社團 (己)中正紀念堂是依《行政法人法》所成立 的公法人 (庚)各種基金會、慈善團體屬於財團法人。(A)(甲)(乙)(丙)(丁)(B)(甲)(丁)(戊)(庚)(C)(乙)(丙)(戊)(庚)(D)(乙)(丙)(丁)(戊)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教甄◆公民專業- 101 年 - 101 學年度中區縣市國中公民科#10240答案:B18 民法規定權利主體可分為自然人與...
【Y~榜首~Y】評論
(A)社團法人非依民法或其他法律規定,不得成立O~~民法§25 (B)社團法人非經向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O~~民法 §30法人始於「設立登記」(C)社團法人於法令限制內,有享受權利、負擔義務之能力O~~民法§26 (D)社團法人之權利能力終於塗銷登記X~~民法§40法人終於「解散登記」並「清算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