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股票未公開發行之 A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設監察人二人,由甲、乙擔任,某日甲因病辭世,該公司如何應對始符公司法規定?
(A)缺額達二分之一,應於 60 日內召集股東臨時會補選
(B)缺額達二分之一,應於下次股東常會補選
(C)由監察人乙決定何時補選
(D)毋須辦理補選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奉尚弼】評論

依照216條規定,若為非公開發行公司,得僅置監察人一人。又依217-1規定,限於全體均解任時,始須於期限內補選,本題僅缺位一人,尚不須補選。第 21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