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31 條第 1 項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下列何者?
(A)5 年
(B)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5 年;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10 年
(C)10 年
(D)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10 年;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5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9332
統計:A(106),B(3305),C(57),D(12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機關(之內部單位、非內部單位)vs.非行政機關
用户評論
【小丁】評論
記:機關比人民專業,所以請求權消滅時效比人民少一倍
【香牛牛】評論
第 131條 請求權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