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上管收義務人之法定要件?
(A)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B)顯有逃匿之虞
(C)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D)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拒絕陳述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0422
統計:A(299),B(104),C(96),D(2628),E(0)

用户評論

Lin Sophia】評論

  行政執行官訊問義務人後,認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而有管收必要者,行政執行處應自拘提時起二十四小時內,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   一、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二、顯有逃匿之虞。   三、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四、已發見之義務人財產不足清償其所負義務,於審酌義務人整體收入、財產狀況及工作能力,認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別無其他執行方法,而拒絕報告其財產狀況或為虛偽之報告。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評論

(D)選項應改為如下:已發見之義務人財產不足清償其所負義務,於審酌義務人整體收入、財產狀況及工作能力,認有履行義務之可能,別無其他執行方法,而拒絕報告其財產狀況或為虛偽之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