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下列何種親屬間得為收養?
(A)祖父收養其孫子
(B)岳父收養其女婿
(C)繼父收養其繼子女
(D)生父收養經其認領之非婚生子女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3021
統計:A(230),B(266),C(4777),D(133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 1080-1

用户評論

喔騰】評論

只要收養前後的稱謂會改變的就不能收養

珍會聊天,快點練習!】評論

D 生父收養經其認領之非婚生子女 → 在外頭的小孩也是自已的骨肉,認領就是認領,跟收養(小孩是別人生的)無關。

小袋】評論

民法 第 1073-1 條 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一、直系血親。二、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故c正確)三、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者。

windy10633】評論

把它想成:繼父=媽媽的第二春,跟你沒有關係。繼父要有收養你後,才有親屬關係

snoopy75smb】評論

(A)祖父收養其孫子(X;直系血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