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甲對乙有 100 萬元債權,丙擔任乙之保證人,丁與乙訂立契約,承擔乙對甲之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債務承擔契約,非經債權人承認,對債權人不生效力
(B)債務承擔契約,縱未經債權人承認,亦生效力
(C)債務承擔契約,非經保證人承認,不生效力
(D)債務承擔契約,經債權人拒絕承認時,即確定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1849
統計:A(74),B(14),C(13),D(6),E(0)
用户評論
【用戶】Robert Tang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301條(免責的債務承擔~與債務人訂立契約) 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契約承擔其債務者,非經債權人承認,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