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甲和乙在修剪花木契約中約定,由乙負責使丙為甲修剪花草。若丙不為給付時,法律效果如何?
(A)甲和乙間的契約無效
(B)丙對甲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C)甲和乙間的契約效力未定
(D)乙應對甲負損害賠償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70709
統計:A(153),B(293),C(198),D(4337),E(0)
用户評論
【用戶】kelly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268條 契約當事人之一方(乙),約定由第三人(丙)對於他方(甲)為給付者,於第三人(丙)不為給付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用戶】張一中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乙對甲負責,丙對乙負責;丙不為給付,甲要找乙負責,乙的損失可以找丙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