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888】評論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B240090021000100-0901114警察機關職務協助執行要點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5&flno=19行政程序法 第 19 條I.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II.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一、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二、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三、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四、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五、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六、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
【Damon Zhu】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9條第七項被請求機關得向請求協助機關要求負擔行政協助所需費用。其負擔金額及支付方式,由請求協助機關及被請求機關以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