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認有足以排除執行之權利,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第十五條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下列何種救濟?
(A) 民事訴訟「賠償之訴」
(B) 民事訴訟「異議之訴」
(C) 行政訴訟「撤銷訴訟」
(D) 行政訴訟「確認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5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a8888】評論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A0030056&flno=18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18 條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事件,第三人就執行標的物認有足以排除執行之權利時,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依強制執行法第15條規定向管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