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18 歲的甲騎機車上學途中撞傷騎腳踏車的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未成年,所以不須負損害賠償之責
(B)由甲的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之責
(C)以甲行為時有意思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D)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得主張免責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33019
統計:A(7),B(93),C(381),D(67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限制人、代理

用户評論

【用戶】VIVIE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第 187 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害時,準用之。

【用戶】gary88255

【年級】

【評論內容】請問識別能力和意思能力不同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