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稅捐稽徵法令或財政部函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納稅義務人捐地而申報列舉扣除額,其得扣除金額,逕依財政部核定之標準認定,合憲
(B)僅許有法律上婚姻關係之配偶間相互贈與,免徵贈與稅,合憲
(C)未辦理登記而短漏營業稅之漏稅額認定,不許以被查獲後始提出之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合憲
(D)非自行耕作者以農民名義購買農業用地者,應補徵土地增值稅,合憲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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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Robin】評論

A 705B 647C 700D 635

Cynthia】評論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稅捐稽徵法令或財政部函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納稅義務人捐地而申報列舉扣除額,其得扣除金額,逕依財政部核定之標準認定,合憲→違憲(B) 僅許有法律上婚姻關係之配偶間相互贈與,免徵贈與稅,合憲(C) 未辦理登記而短漏營業稅之漏稅額認定,不許以被查獲後始提出之進項憑證扣抵銷項稅額,合憲(D) 非自行耕作者以農民名義購買農業用地者,應補徵土地增值稅,合憲-(A)J705(捐贈土地申報列舉扣除額金額認定標準案)財政部......所釋示之捐贈列舉扣除額金額之計算依財政部核定之標準認定,以及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且情形特殊得專案報部核定,或依土地公告現值之16%計算部分,與憲法第19條租稅法律主義不符,均應自本解...

MARY】評論

A)J705B)J647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乃係對有法律上婚姻關係之配偶間相互贈與,免徵贈與稅之規定。至因欠缺婚姻之法定要件,而未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之異性伴侶未能享有相同之待遇,係因首揭規定為維護法律上婚姻關係之考量,目的正當,手段並有助於婚姻制度之維護,自難認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C)J700財政部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十九日台財稅第八九0四五七二五四號函說明三,就同年六月七日修正發布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二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如何認定八十四年八月二日修正公布,同年九月一日施行之營業稅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漏稅額所為釋示,符合該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