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8.甲委託乙為自己建造房屋一棟,乙則盜取為丙所有值 200 萬元的石板、鋼筋為材料而建築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得對甲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B)丙得對甲主張 200 萬元之不當得利返還
(C)乙對甲所有之房屋應負權利瑕疵擔保
(D)甲不得對乙有任何損害賠償之主張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03759
統計:A(17),B(201),C(117),D(1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選擇題、占有
用户評論
【用戶】Ivy Li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了解~~謝謝~~^^
【用戶】幸福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C錯在應為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民法第492條)而非權利瑕疵擔保
【用戶】幸福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C錯在應為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民.....
【用戶】s1011434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我覺得c是錯在石板、鋼筋 已經附合於不動產上,由乙取得所有權,自然沒有權利瑕疵而且本題沒有提到該房屋有使用上等瑕疵,所以也並非幸福所說是物之瑕疵擔保吧?
【用戶】KUMAxKUMI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我國民法承攬僅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
【用戶】幸福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C錯在應為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民.....看完整詳解
【用戶】s1011434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我覺得c是錯在石板、鋼筋 已經附合於不動產上,由乙取得所有權,自然沒有權利瑕疵而且本題沒有提到該房屋有使用上等瑕疵,所以也並非幸福所說是物之瑕疵擔保吧?
【用戶】KUMAxKUMI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我國民法承攬僅有「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