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零】評論
第 95 條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二、得保持緘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三、得選任辯護人。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看完整詳解
【羅景元】評論
依最高法院94年台上4929判例,當事人及審判中之辯護人得於搜索扣押時在場...,非「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