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評論
比較:行政罰法上的緊急避難包括名譽法益
【061】評論
刑法24條「緊急避難」 →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名譽
【安安】評論
緊急避難(正對正):生命、身體、財產、自由正當防衛(正對不正):想成因是對抗「不正」所以無限制
【snoopy75smb】評論
(A)名譽(O;不屬得緊急避難法益)(☆)★★(...
【HUGO】評論
刑罰:生身自財行政罰:生身自名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