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契約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契約自由之保障範圍限於私人就私法實體法律關係所為之得喪變更
(B)國家為追求資源合理分配之公益,得針對「保障與他人交換生活資源」之契約自由予以合理限制
(C)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且為私法自治之基礎
(D)規範勞雇關係之法律,不僅發生公法上效果,亦有民事效力,而得規制勞雇雙方之契約自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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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元氣大河馬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有人知道a選項錯在哪裡嗎?

【用戶】fang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我自己的解法是:公法人也可以與私人企業訂定私法契約,例如:行政輔助(行政機關向民間業者買文具用品)

【用戶】烏嘿嘿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A不限於私人還有[私人跟行政機關之間]簽訂私法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