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Lin Tony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選項C,盡量讓所有人都能應考,採取較寬鬆的審查標準。反正閱卷老師會從嚴審查,你的報名費就呵呵呵了選項B有語病法律上的差別待遇可能是為不等者不等之的合理差別待遇,是為照顧弱勢而來而選項B的語意似乎只偏於現實上的差別待遇,即色盲就不能錄取警校所以選項B個人是覺得語病不妥
【用戶】忘記背後,努力面前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看到A、B一直霧煞煞,直到看完D選項,才覺得可以用主客觀限制的想法,一個是"主觀限制"(C),一個是"客觀限制(D)"(C)基於應考人學經歷,對人民職業選擇自由所為之限制 -->個人可以努力(D)基於非屬人力所得控制之生理缺陷,對受教權所為之差別待遇 -->個人不能努力個人沒有辦法達到的標準一定比較高,既然題目問哪個審查標準比較低(不須那麼嚴格),那就在這兩個去選,所以就選CPS:雖然主客觀限制不是選項暗指的釋字提出來的,但法理應該都是通用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