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herine】評論
(A)丙向甲舉發違法後,甲應訴請法院撤銷...
【費歐娜】評論
D選項是因為 假扣押是防脫產的 ,與題意不符嗎?
【Kuniko903】評論
B選項 為何錯誤94年度署聲議字第 112 號 異議人如有正當理由認系爭行政處分為無效時,得依行政程序法第 113 條第 2 項規定向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在未經確認系爭函無效前,系爭行政處分 之效力繼續存在。至其是否具有得撤銷之瑕疵,亦應由異議人依行政救濟途徑 解決,在系爭行政處分未經撤銷、廢止,或未因其他事由而失效者,其效 力自應繼續存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91 年度訴字第 2923 號判決意旨、 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 1 項、第 3 項規定參照)。 是故 ,甲無法先命乙暫停施工。 D選項 為何錯誤依行政程序法第293條本文,為保全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得聲請假扣押。本題,非因公法上金錢給付之強制執行,故不得聲請假扣押。